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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必须辞去官职吗(2)

2022-04-22 来源:文库网
守丧的具体时长,《论语》有记载:“子曰:‘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!’(孩子出生三年之后,方能脱离父母怀抱。故儿子为父母守孝三年,是天下通行的丧礼。)”《礼记》明确提出“三年忧,恩之杀也(守孝三年,可以消减对父母的哀思了)”的要求,且规定再贤能之人都不能逾期,再不肖的子孙亦不可减期。秦朝一统天下后,曾颁布天下臣民穿重孝为驾崩的天子守丧三年的命令。

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必须辞去官职吗


西汉建立后,废黜百家独尊儒术,采纳儒家"以孝治天下"主张,把丁忧法令化。于是,丁忧从西周习俗固定为贯穿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条文。至东汉,丁忧制度逐渐盛行。到魏晋南北朝达到登峰造极地步:非但父母去世必须丁忧,连兄弟姊妹去世,都要丁忧一年。潘安爱妻死后,他创作《悼亡诗》三首沉痛悼念,并按当时礼制为亡妻守丧一年。陶渊明在《归去来兮辞》小序中也有闻妹妹病丧武昌后奔丧的记录。直至盛唐,为父母之外亲人丁忧的风气才逐渐平息。
宋建,逐步将丁忧正规化、制度化。由朝廷专司宗庙礼仪的官员太常负责处理丁忧事宜。官员遇到父丧或母亡,必须先报请朝廷解除官职,承重孙(长房长子死于父母之前,祖父祖母死后代替亡父举办丧礼的长房长孙)亦循此例,北宋名臣孙觉就曾为祖母丁忧。官员丁忧期满后,朝廷重新授予相应官职。清朝规定:“闻丧月日为始,不计闰二十七个月,服满起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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