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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迟处死那么残忍 为何犯人不选择自尽?

2022-04-22 来源:文库网
很多人应该都知道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凌迟处死。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千刀万剐。但是这种刑罚却是非常难以忍受的。犯人要被一点一点割掉身上的肉。古代很多人也都是知道这种刑罚的,不管是谁如果被判了凌迟处死,将会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。但是既然这样,为什么他们没有提前自杀了呢?如果提前自杀就不会受到凌迟处死的痛苦了,但是为什么没有人这样做呢?

凌迟处死那么残忍 为何犯人不选择自尽?


1.凌迟处死简介
凌迟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。凌迟用于死刑名称,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,是一种肢解的惩罚,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、分离。
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,显示为真正的“八刀刑”处决。八刀刑,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:第一刀,切胸口(一律从左侧开始,下列其他部位亦然);第二刀,切二头肌;第三刀,大腿;第四刀和第五刀,切手臂至肘部;第六刀和第七刀,切小腿至膝盖;第八刀,枭首。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,头颅则公开示众,期限不定,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。
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,但国家法典不允许,算是私刑。凌迟刑始于五代,法定于辽。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,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。至南宋,在《庆元条法事类》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。在明朝以及明以前,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,如谋反、大逆等。到了清朝乾隆时期,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、儿子杀父亲、妻子杀丈夫,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,要处凌迟刑。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,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,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。至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,清朝在修订《大清现行律例》时,正式取消了凌迟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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